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整体安排
(一)各院(部)需对本学期考核任务(见附件1)进行核查,确保所有课程的考核性质及方式与课程教学方案保持一致,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修订。
(二)各院(部)需根据考核任务组织教师命题,制定本学期考核计划(见附件2),并于第12教学周结束前(2019年11月22日前)将计划表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
(三)自主考核类课程(含考查课与非试卷类考试课)和艺术与传媒学院模块化教学课程的考核安排由开课院(部)负责,根据教学方案采取随堂测验、作业、统一考试等方式进行考核。各院(部)须在考前将此类课程的考核安排(见附件3)提交教务处,并按要求组织此类课程的考核工作。教务处将对此类课程的考核进行重点检查。
(四)统考类课程(试卷类考试课)的考核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18-19教学周集中进行,各院(部)须于第12教学周结束前(11月22日前)将课程考核资料(含命题试卷、标答、审核表等)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
(五)试卷印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于考前一周发放到各院(部)。
(六)期末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统一规划协调,请各院(部)根据整体工作安排在第13教学周结束前(11月29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课程的排考工作,并将工作安排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命题工作基本要求
各院(部)的试卷与非试卷类考核课程命题工作应严格按照我校命题工作的标准与规范执行(命题规范与要求见附件4)。命题基本原则如下:
(一)课程考核性质与方式应与教学方案保持一致,凡课程教学方案中已指定试卷考核的一律要求试卷命题,非试卷类考核的需在考核方式上予以明确,可采取口试、上机、设计、作品、报告、论文、实操等多种方式。
(二)试卷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知识点应涵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为保障命题质量,所有试卷类考核课程在命题前须填写《试卷类考核课程命题双向细目表》(见附件4),经教研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命题;非试卷类考核课程须填写《非试卷类考核课程说明及审核表》(见附件4),并按照此类课程的命题规范完成命题工作。
(四)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具备命题资格。
(五)命题教师要严格按照我校统一的试卷模板、答题纸模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编制试卷;除面授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外,凡采用非试卷命题且需要学生笔试作答的(例如论文、论述、报告等形式),考核课程命题教师须按照学校提供的模板上编辑试题,由教务处统一印制。
(六)试卷与非试卷命题需同时拟出A、B两套试卷(试题),两卷难度和题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有重复内容;多项选择题需明确给分标准。
三、命题质量检查
(一)命题工作期间,各院(部)要做好命题质量及试卷规范性审核工作,并填写《试卷类考核课程试卷审核表》(见附件4)。通过命题教师自查、教研室审核等方式严把试卷命题质量关。
(二)教务处汇总各院(部)命题试卷后,将于本学期第13-14教学周组织校级督导对考核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对出现命题质量或试卷规范性问题的,将要求命题教师进行修改或重新命题,直至审核通过后方能印制试卷,如因命题或试卷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试卷批阅与资料存档
(一)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领取试卷,并按照我校阅卷工作的要求与规定(阅卷规范见附件4)做好阅卷工作。各院(部)需对阅卷工作进行审查,并填写《试卷评阅审核表》。
(二)各院(部)务必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自查工作,确保课程考核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并按要求做好课程考核原始资料的整理、装订与归档工作(资料整理要求见附件4)。教务处将在下学期期初对各院(部)考核资料存档工作进行检查。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任务表.xls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课课程考核计划表(提交教务处).xls
附件3: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课课程考核安排表-自主类(提交教务处).xls
附件4:课程考核资料册.zip
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