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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19年10月28日 16:55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武汉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武汉学院政字〔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了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主要范围包括:

(一)高校教育研究与实践:在高校办学模式、高校教育理念创新等方面的研究与其实践成果。

(二)专业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校企共建特色专业、中外合作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专业实验(训)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及实践成果。

(三)课程建设: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程资源库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及实践成果。

(四)教材建设:在教材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如校企合作开发教材、中外合作教材、教材经使用获同行专家好评等;有一定影响的可供教学参考的著作,或编制的教学录像片,或课件在实际使用中取得较好的成果等。

(五)质量监控:在专业认证、专业评估、课程评价、教学方法评价、实验实践教学评价以及校、院(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六)师资队伍建设:在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七)教学管理:探索和应用科学方法推进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资源管理等教学管理的现代化,并经实践证明有益于提高学校教学效益和管理水平。

(八)创新创业教育:在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成果。

(九)已获评湖北省第八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教学成果的项目必须在本校实践一年以上(含一年),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同时在教育教学上有重大突破,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有连续两年及以上与成果相关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并做出重要贡献。

(三)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

(四)在一届成果奖申报中,每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同一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五)已获立项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可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申报本年度高一等级的奖项。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教学成果涉及2个主要完成单位的,向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1. 申请人需根据《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填写《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2)和《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见附件3)各一式2份;

2. 反映教学成果的总结报告(见附件4)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汇编胶装成1套);

3. 支撑材料册。该成果的立项申请书、结项鉴定书、成果研究报告、佐证材料(包括系列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实施方案、本项目包含的其它多个课题成果、教材、专著、优秀课程、实践教学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在校学生和毕业生统计表及分布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状况、国内外学术交流情况、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认可情况、有关领导专家对本成果的评价等相关材料)以及其他反映该成果教育教学实践成效的相关材料等(模板见附件5,仅供参考);

4. 申报成果若为教材,需提交教材样书一本(套)。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按要求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和《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将正式发文公布2019年学校教学成果奖名单。

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参见《武汉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武汉学院政字〔20174)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教学成果奖,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相关项目;已获批的奖项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励经费。

(二)请各单位于2019113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附件2-5所有材料)和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其中,申报材料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支撑材料胶装成册,所有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材料),并在档案袋正面贴上“推荐书”的封面。所有上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第九届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资格将从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结果中选出。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方式:812996998052

 

附件1: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doc

附件2: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3: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doc

附件4: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总结.doc

附件5:武汉学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支撑材料(封面及模板).doc

附件6:武汉院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9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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