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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 发表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10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计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报告检查工作。本次实验报告检查工作采取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中规定实验课程的实验报告。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报告格式是否规范。一般包括:实验者姓名和同组者姓名、班级、组别、日期,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结果,实验结论。项目可根据学科的不同进行增减。

(二)实验报告撰写是否符合要求。实验报告内容除客观、准确外,不得出现明显的相互抄袭现象。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实验项目,其实验报告不能出现与其他人的实验结果完全雷同的现象;多人合作完成的实验项目,其实验报告中除本组同学实验结果可相同外,不得出现与其他组的实验结果完全雷同的现象。

(三)实验报告份数是否齐全,批改是否规范。如评语、评分、签名、批改日期等应填写完整并符合规范。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部)自查

1. 各院(部)需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所有实验课程实验报告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不足应及时改进,并逐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报告资料检查及存档规范。

2. 各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报告检查工作,组建由院(部)教学副院长、专业委员会主任、科目组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检查小组,院(部)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

3. 检查小组检查前,各科目组要提前自查,务必确保所有检查资料的完整和规范。

4. 检查小组要根据《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撰写、批阅及存档实施细则》(武院教字〔201854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各院(部)须如实填写《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见附件)。

5. 各院(部)最迟于712将《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17办公室),检查表需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需发至企业邮箱9115@whxy.edu.cn

(二)学校抽查

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院(部)的资料归档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为实验报告及自查明细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人:王志专

联系电话:812996998051

 

附件: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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