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学校现启动2019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参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湖北省教育厅鼓励学校设置有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和前沿紧缺、交叉融合的新专业,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能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与社会需求结合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鼓励设置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较差和专业布点较多的专业,建议高校暂缓增设,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向教育部推荐增设。
(二)各院(部)应根据各自“十三五”学科专业发展规划,认真调研拟增设专业发展前景及社会需求,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简述全国和省内高校此专业的现有情况,拟增设专业的行业背景、发展前景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学生就业前景等方面内容。
(三)拟增设的新专业须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与社会需求结合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须以现有专业为依托,拓展学科专业领域,逐步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科专业集群,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办学成效。
(四)各院(部)应认真组织专家组对拟增设专业开展论证评议工作。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论证应着重讨论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包括专业人才需求的分析、专业的特色与优势、与学校已有专业的相关性、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条件等,并最终形成专家组评议意见。
二、工作流程
(一)调研论证。新专业申报前,各院(部)要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专业的人才需求等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二)院(部)评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新专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武汉学院增设新专业意向表》(附件1);
2. 《武汉学院增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附件2);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3和4);
4. 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意见(附件5);
5. 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 授课教师、课程信息、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学设备情况(附件6-9)。
请各院(部)务必于6月28日前将以上第1-5项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PDF格式),第6项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Excel格式)提交到教务处,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发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
(三)校内审议。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院(部)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审议投票,确定学校增设的新专业名单。各专业负责人需准备10分钟PPT汇报内容,就该专业的社会背景和行业背景、社会对该专业人才需求的预测分析、学院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学院设置该专业的现有基础条件、建设规划等作简要阐述,并就专家提问进行答辩。评审时间初步定于7月11日。
(四)校内公示。学校将拟增设的新专业相关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期一周。
(五)省教育厅通过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对各校申报专业情况进行形式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六)教育部公布审批或备案结果。
三、其他说明
(一)申报新专业之前,各院(部)可参考《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0)了解目前各专业设置信息。
(二)请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新专业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有意增设的专业进行调研论证,并积极准备及撰写有关材料。
(三)请各院(部)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再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报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2
附件:1. 武汉学院增设新专业意向表
2. 武汉学院增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 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议意见
6. 授课教师
7. 课程信息
8. 专业带头人
9. 教学设备
10. 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