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8〕47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启动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重点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2019年我校教材建设立项的重点是建设一批校级实践(实验)指导类教材和新增专业的专业课教材,鼓励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积极开展实践(实验)课程和新增专业的专业课系列指导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采取以院系为单位集体编写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资格要求
(一)校级规划教材主编原则上应为我校自有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讲授本门课程两年以上,参编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校级教材建设项目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编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三)校级教材项目撤销者,三年内不得作为主编申报新的教材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
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程序为: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教学单位递交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学校下文立项。
四、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5日前完成校级规划教材申报及初审工作,并将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及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和2)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于5月中下旬召开立项评审会。
五、本次教材建设经费资助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刘尚星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8
附件:
1.武汉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2.武汉学院2019年度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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