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重学重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科研部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政字〔2017〕61号)和中南大武院政字〔20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重学重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学对象

1、2014级本科:本学期补缓考和重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本科生限考10门)

2、2015级专科:本学期补缓考和重考后仍不及格课程。(专科生限考8门)

3、2015级本科:2015-2016-1重考不及格、2016-2017-1补缓考不及格的课程(缺考、舞弊课程除外)

4、2016级本专科:2016-2017-1补缓考不及格的课程(缺考、舞弊课程除外)

5、本次重学名单由教务科研部统一下达,名单若有误可于名单下达一周内到行政楼118办公室查询。

二、重学课堂安排

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教务科研部将本学期学校课程安排总表上传至校园网。此次参加重学的学生将自行查询适合自己的重修课堂,并于第七周开始凭学生证到堂听课。若课表中无相对应的重学课程,学生应采取自学或与任课教师联系,按照任课老师的要求进行学习。

三、重考安排

本学期重学课程的考试将于2018年3月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重学重考成绩认定

凡因课程不及格而进行的重学重考课程成绩合格按60分计,因学籍异动而进行的重学重考成绩按实际卷面分数计。

附件:(1、毕业班重学名单2、非毕业班重学名单)已发往各教学单位企业邮箱。

2017-2018-1学期班级小课表(供参考)

教务科研部

二〇一七十三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