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学校教学安排,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即将启动,并执行校院两级管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要求
由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的课程考核(含考查课及非试卷类考试课)须在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在第17周前全部结束,可采取随堂或统一时间考核;试卷类考试课程统一安排在第18周进行,拟定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从7月3日开始。
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课程考核任务表(附件1)填写本单位课程考核计划表,自主考核的需在考核前将考核计划表(附件2)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交教务处备案;试卷类考试课程的考核计划表(附件2)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于第13周结束前(6月1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二、命题工作的基本要求
命题工作的规范与标准参照《武汉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工作规程》(政字〔2018〕66号文件,见附件3)中关于命题工作的详细要求,命题教师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命题工作。
(一)课程考核方式须与教学方案中的考核方式一致,凡是课程教学方案中采取试卷考核的一律要求试卷命题,非试卷类考核的要在考核方式上予以明确,可采取论文、上机、报告、口试等方式。
(二)试卷命题要紧密结合教学大纲,命题知识点要涵盖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重点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为保障命题质量,所有试卷类考核课程在命题前均需填写试卷类考核课程命题双向细目表,经科目组、专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命题;非试卷类考核课程需填写非试卷类考核课程说明及审核表。
(四)讲师或讲师以上的职称的任课教师具备命题资格。
(五)A、B卷题型、难度和题量应基本一致,不得有重复内容。
(六)命题教师需严格按照我校最新的试卷模板、答题纸模板、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编制试卷。
(七)教师命题后应按要求将A、B卷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装订成套,并填写试卷类考核课程试卷审核表,连同试卷类考核课程命题双向细目表交科目组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试卷应由命题教师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八)审核通过的试卷上交时间:第14周星期二(6月5日前)。
三、命题质量检查
(一)在命题工作中,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命题质量及试卷规范性审核工作,通过命题教师自查、科目组人员互查等方式严把试卷命题质量关。
(二)教务处在汇总各教学单位命题试卷后,将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对试卷进行集中审核,对于出现命题质量或试卷规范性问题的,一律要求命题教师进行修改或重新命题,直至审核通过后方能印制试卷,如因命题或试卷因素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核组织
(一)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的课程考核由教学单位具体安排与实施,教务处对此类课程的考核进行抽查与通报。
(二)试卷类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筹规划,各教学单位需在第15周结束前(6月15日前)将本学期此类课程的具体考核安排交教务处备案,并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考核结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考务资料。
五、试卷批阅与资料存档
(一)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领取试卷并进行阅卷,阅卷工作需遵照《武汉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工作规程》中关于阅卷规范性的要求与规定,各教学单位需对阅卷工作进行审查,并填写试卷评阅审核表。
(二)组考过程中所有原始资料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存档,同时需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三)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存档及检查工作,需确保课程考核资料完整无缺,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符合要求,所有资料都按照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教务处将在下学期期初对本学期各教学单位考核资料存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其他说明
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表格及模板一律使用最新版本,从《武汉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工作规程》中下载。
联系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电子邮箱:8715@whxy.edu.cn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任务表
2.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计划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