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4-2015-1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4年05月19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开设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深化教学改革、实施学分制的重要措施。我院自开设公选课以来,对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开拓公选课的新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提高公选课的开课质量,现就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公选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选课旨在提高学生跨学科的文化知识和综合能力,此类课程应具备一般性、知识性、趣味性的特点,因此申报公选课的课程不能与《专业全程培养方案》课程重复。

二、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须认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公选课程申请表”和“公共选修课排课信息表”(表格可以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教师用表处下载)。

三、凡申报公选课的教师,填好上述表格后,请各申报单位的领导签字盖章,在第13周星期五(5月23日)前将申报表交到教务处计划科,同时请将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表”发送到邮箱420876423@qq.com或者公选课教师群共享,群号:174111862,如果外聘教师首次在我院开课,还需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由人事处进行相关资格认证。

四、每门公选课的课时为28学时,计2学分。上课周次一般均为3-16周,第16周随堂考试。公选课的考核方式均为考查方式。

五、公选课开课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补课,以及更改上课地点,确实因个人原因需停课和更改上课地点者,必须提前报教务处批准。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