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7级新生将于3月5日开课,根据教学管理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并提交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教学方案及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方案填写要求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课程教学方案(模板见附件1)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来制定。
1.课程教学方案应以学习成果为导向,任课教师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教学进度及考核方式均要求与学习成果一一对应;
2.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汉学院政字〔2017〕61号)(附件2)文件精神,各课程均采用适当的行程式评估方式客观地考核评价学生学习质量。因此,课程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61号文件中对“行程式评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填写;
3.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类别及学分学时均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填写;
4.凡由两位及以上教师所授同一课程均应按照“五统一”(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要求、统一教学方案、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价标准和方式)的要求编写该课程的教学方案;
5.独立实验课均要求在行程式评估中列出各实验项目的成绩占比,其总评成绩可以是全部实验项目的占比总和,也可以是按实验项目和期末考查两类来划分比例。
6.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验报告应纳入行程式评估,其课程考核应该是由行程式评估(含实验报告)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根据实验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其行程式评估(含实验报告)和终结性考核的比例最高可以是6:4,最低可以是4:6(必须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确)。实验报告综合评分应该是学生该门课程所有实验项目成绩的平均分。
7.课内实践课程的考核,课内实践部分应纳入行程式评估,其课程考核应该是由行程式评估(含课内实践)和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根据实践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其行程式评估(含课内实践)和终结性考核的比例最高可以是6:4,最低可以是4:6(必须在课程教学方案中明确)。课内实践的综合评分应该是学生该门课程所有课内实践成绩的平均分。具体的课内实践支撑材料由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特点自行设计,其支撑材料须按照行程式评估的要求进行评分和存档。
8.课程教学进度以周次为单位进行编写,将每周教学内容提炼为一至两个主题,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注明授课方式和学时,标明重要知识点的页码(非章节页码)。
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填写要求
1.填写对象: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验实践课程,即课内实验、课内实践和独立实验课程。
2.填写要求: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实践要求填写《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附件3)、《课内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附件4)。
3.所有实验实践课程的成绩占比须与课程教学方案保持一致。
三、审核程序
课程教学方案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由科目组成员充分讨论后,经科目组组长、各教学单位主任审核并确认盖章后上报教务科研部存档。课程教学方案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四、提交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1日前将课程教学方案、《课程信息及考核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9112@whxy.edu.cn;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9115@whxy.edu.cn。为便于管理,各课程教学方案的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系××课程教学方案;各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XX级XX专业--课程名称--教师名称,并按不同年级分组后打包压缩,同时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科研部117办公室。
课程教学方案联系人:陈鹏、刘尚星
联系电话:81299699-8057
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联系人:王志专
联系电话:81299699-8054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件:
1.课程教学方案模板
2.武汉学院政字〔2017〕61号文
3.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
4.课内实践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
5.课程信息及考核汇总表
教务科研部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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