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08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同学: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我校拟开设4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其中,校内开设课程12门(见附件1),网络课程(智慧树慕课)30门(见附件2)。现将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5级本科,2016级、2017级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限选门数

1.本学期每位学生最多可选3门通识教育选修课。

2.凡上学期学生通识教育选修课缺考的课程门数计入本学期选课门数。如某生上学期选修3门,缺考2门,则本学期只能限选1门。

三、根据《武汉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字〔2017〕70号附件)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选择同一门课程,若重复选择则仅计一次学分。

四、校内开设课程教学安排

1.面授时间:校历教学周第3-16周(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可以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

2.选课时间:3月9日9:00至3月12日14:00

五、网络课程(智慧树慕课)课程教学安排

(一)学习平台

“智慧树网络通识课”在线学习平台

(二)选课时间

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4:00

(三)学习方式

学生通过“智慧树”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并完成所有教学活动后获取相应学分。

(四)考核标准

课程成绩=(视频+章节测试)*60%+期末成绩*40%

(五)学习时间及考试时间

1.学习时间

3月19日-6月17日(超过截止时间,平台将不计算平时学习成绩)

2.考试时间

6月11日—6月17日(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考试)

(3)成绩组成

包括在线学习进度和章节测试、期末考核三部分(“知到APP”中的成绩分析可以查看各部分成绩占比)。

(六)学习要求

凡有以下系统认定为舞弊行为的,成绩记为0分。

1.委托他人进行课程学习;

2.委托他人完成课程考试;

3.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的任务点;

4.利用第三方软件完成课程考试;

5.利用平台bug,快速完成任务点;

6.安装或使用,刷课或辅助刷课的外挂软件;

六、其它

通识教育课的具体选课流程见《武汉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流程》(附件3),“智慧树”慕课在线选课及学习流程见《智慧树网2018春夏学生学习手册》(附件4)。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1299699-7567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武汉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校内开设课程一览表

2.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武汉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网络课程(智慧树慕课)一览表

3.武汉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流程

4.智慧树网2018春夏学生学习手册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