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深化教学改革、实施学分制的重要措施。我校自开设公选课以来,对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养,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了进一步开拓公选课的新课程,优化课程结构,提高公选课的开课质量,现就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公选课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选课旨在提高学生跨学科的文化知识和综合能力,此类课程应具备一般性、知识性、趣味性的特点,因此申报公选课的课程不能与《专业全程培养方案》课程重复。
二、申请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须认真填写“武汉学院公选课程申请表”和“公共选修课排课信息表”(表格可以从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教师用表处下载)。
三、凡申报公选课的教师,填好上述表格后,请各申报单位的领导签字盖章,在第15周星期五(6月12日)前将申报表交到教务处计划科,同时请将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表”发送到邮箱420876423@qq.com或者公选课教师群共享,群号:174111862,如果外聘教师首次在我院开课,还需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由人事处进行相关资格认证。
四、每门公选课的课时为28学时,计2学分。上课周次一般均为3-16周,第16周随堂考试。公选课的考核方式均为考查方式。
五、公选课开课后,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停课、补课,以及更改上课地点,确实因个人原因需停课和更改上课地点者,必须提前报教务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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