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各专业全程培养方案,教务处已于10月21日下达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为确保该计划的顺利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全程培养方案及以往实际执行情况,核对教务处下达的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并于10月31日前将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教学执行计划表(表上需注明课程考核方式)报教务处复核。
二、教务处对教学计划复核并确认教学执行计划无误后,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合理安排教师教学任务,并于第十教学周(即11月7日前)将教学任务书报至教务处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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