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稳步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发挥实践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确保本学期综合性实践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有序进行,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的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本学期的开课时间及教学组织形式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周密组织、规范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持续强化全过程的统筹管理与质量把控。
(二)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开课时间、教学项目及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提前告知学生课程安排及考核要求,注重实践过程的指导与督促,同时落实安全教育责任,保障教学活动平稳有序。
(三)学生须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完成实践课程任务,并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提交学习过程材料及考核材料至“实践教学管理系统”。
(四)课程结束后两周内,任课教师须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实践报告的批阅与成绩评定,成绩评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结果客观公正。学院(部)应按照规定格式将成绩报送教务处,并做好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归档。
联系人:袁媛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109
附件: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性实践课程(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教学安排
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