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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新生办理学生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科研部 发表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学校现开展2015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望各教学单位务必积极配合,并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15级本、专科学生

二、办理负责人

各院系教学秘书、新生所在班级辅导员

三、办理时间

1、领取照片及学生证时间

10月22日-23日各院系辅导员到教务科研部215办公室按所带班级实际人数领取新生照片和学生证;

2、粘贴照片及填写信息时间

10月26日-30日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将新生照片和学生证交由学生粘贴并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及加盖公章时间

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将已完成照片粘贴和信息填写的学生证送到教务科研部215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加盖钢印和公章,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月2日(周一)上午:法律系

下午:外语系

11月3日(周二)上午:工商管理系

下午:艺术设计系

11月4日(周三)上午:信息系

下午:传播系

11月5日(周四)全天:金融系

11月6日(周五)全天:会计系

四、填写格式要求

1、姓名:(例如:张XX);

2、性别:男/女;

3、民族:(如:汉族)填写全称;

4、籍贯:(如:湖北武汉)填写到省市一级;

5、学号:(如:15011xxx);

6、培养类别:普通全日制;

7、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8、学制:四年/三年(本科填四年,专科填三年);

9、院系:xxx院(xx系)(如会计与金融学院(会计系));

10、专业:(如:会计学)全称不带方向;

11、班级:(如:会计学1501班)全称;

12、入学日期:统一填写(2015年9月1日);

13、发证日期:统一填写(2015年9月30日);

14、家庭所在地:(如:湖北武汉)填写到省市一级;

15、乘车区间:(如:武汉至上海)填写市一级。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证所贴照片必须是教务科研部下发的带有学号和姓名的照片,否则无效;

2、学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学生证的相关信息;

3、辅导员务必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学生证相关信息,并在学生填写完成后加以检查;

4、辅导员可提前在学生证的“注册记载”中加盖本学期学期注册公章。

六、补办要求

1、学生证因遗失需申请补办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教务科研部下发的带有学号和姓名的照片,否则无效;

2、学生证因遗失需申请补办时,须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并到信息中心一楼水电费交纳处交纳补办费用20元,并于每周二到教务科研部215办公室进行补办。

教务科研部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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