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武院办字〔2016〕3号)文件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4月4日(星期一)的公共选修课、通识选修课停课一次。
二、因法定节假日冲掉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补课。如确需补课的,请各位任课教师及时与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秘书统一到教务科研部计划科办理补课手续。
三、教务科研部将对2016年清明节放假前后的教学情况(包括调停课等)进行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安排落实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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