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课程学习成果评价管理办法(暂行)》(政字〔2015〕49号)和中南大武院政字〔20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重学重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2014级本科: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2、2015级本专生: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3、2014级本科学生、2015级本专科学生考试缺考、舞弊的课程。按照文件规定,此类学生只能在正常毕业年限的最后一年,即本科生在四年级、专科生在三年级才能重学重考。
4、本次重学名单由教务科研部统一下达,名单若有误可于名单下达一周内到行政楼117办公室查询。
为了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教务科研部将本学期学校课程安排总表上传至校园网(详见附件),此次参加重学的学生将自行查询适合自己的重修课堂,并于第四周开始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到堂听课(只随堂听课,不随堂考试)。若课表中无相对应的重学课程,学生应采取自学或与任课教师联系的方式进行学习。
本学期重学课程的考试将于2017年9月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凡因课程不及格而进行的重学重考课程成绩合格按60分计,因学籍异动而进行的重学重考成绩按实际卷面分数计。
2017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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