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17级新生将于10月9日开课,根据教学管理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并提交: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学生课程教学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教学方案”)及《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各课程教学方案(附件1)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该课程预期学习成果来制定。
1、2017级新生独立设课的各类课程均应编写课程教学方案;
2、凡由两位及以上教师所授同一课程均应按照“五统一”(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要求、统一教学方案、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价标准和方式)的要求编写该课程的教学方案;
3、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类别及学分学时均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填写;
4、实验课程含课内实验和独立实验课均要求在过程性评价中列出实验考核的占比,其中,独立实验课程须在课程教学方案中填写各实验项目的成绩占比,其总评成绩可以是全部实验项目的占比总和,也可以是按实验项目和期末考查两类来划分比例;
5、课程教学方案应以学习成果为导向,任课教师的授课方式、授课内容、教学进度及考核方式均要求与学习成果一一对应;
6、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汉学院政字〔2017〕61号)(附件4)文件精神,各课程均采用适当的行程式评估方式客观地考核评价学生学习质量。因此,课程考核方式应严格按照61号文件中对“行程式评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填写;
7、课程教学进度以周次为单位进行编写,将每周教学内容提炼为一至两个主题,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注明授课方式和学时,标明重要知识点的页码(非章节页码);
1、填写对象:本学期开设的所有实验课程,即课内实验和独立实验课程。(信息系和会计系已交的课程除外)
2、填写要求:按照培养方案和实验要求填写《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附件3)
3、所有实验课程的成绩占比需与课程教学方案保持一致。
课程教学方案和《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由科目组成员充分讨论后,经科目组组长、各教学单位主任审核并确认盖章后上报教务科研部存档。课程教学方案和《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13日前将课程教学方案、《课程信息及考核汇总表》(附件2)、《实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表》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8592@whxy.edu.cn。为便于管理,各课程教学方案的电子版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系××课程教学方案”,同时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教务科研部11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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