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我校2017年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今后的两年中更好的开展学习和生活,学校现启动2017年录取“专升本”学生学生证办理工作,望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各教学单位以院系为单位由教学秘书到行政楼115办公室按本院系实际人数领取学生学生证。
各院系以班为单位将学生证发给学生贴照片及填写个人信息。
(三)学生证审核及加盖公章(辅导员负责)具体时间:
9、院系:xxx院(xx系)(例如会计与金融学院(会计系))
14、家庭所在地:(例如:湖北武汉)填写到省市一级
2、学生在学生证上面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
3、辅导员务必指导学生如何填写学生证上面的信息,并在学生填写完后加以检查;
4、辅导员可提前在学生证中的《注册记载》中加盖本学期学期注册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