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政字2017〔136〕号)和《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政字2017〔137〕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完善我校学生学习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合力教育的功能,为避免学生因不合格门数过多进行留级处理或影响学业,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学分达到50%以上的2017级学生学业情况进行预警。
一、预警对象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学分仍在50%以上的2017级学生。
二、预警目的
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从2017级学生开始,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70%-80%的,应按《武汉学院学生留级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留级处理;本专科学生每学年经补考后所获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80%以上的,应按《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进行退学处理。
本次预警学生共63人,其中已达到留级标准的13人,已达到退学标准的9人,其他41人不及格学分与学期总学分的比值已经达到了50%—69%,这类学生若本学期不端正学习态度,不努力学习,学习成绩继续下降,下学期势必会进行留级或退学处理。具体情况详见《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预警形式
1.教务处统一下发达到预警线的学生名单(附件2)。
2.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学业预警信息。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需组织辅导员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武汉学院学生留级实施细则》(附件3),体会文件精神,并跟学生和家长进行传达和讲解,做到人人了解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各院系务必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核实相关情况,部署学业预警相关工作。
3.各院系务必向相关学生及家长告知其在校学习、学业情况。首先,通过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4),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与学生谈话,帮助学生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其次,辅导员须将预警学生在校学习和学业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提请他们关注学生状况,配合学校共同管理。
4.各院系根据学业预警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习落后的学生迎头赶上,并将有关凭证和记录纳入学生档案。
5.各院系在4月25日前将此次完成学业预警学生数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6.凡学生对课程成绩有疑问的,可于4月17日-18日期间到行政楼117办公室进行查询。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电话:81299699-8053
附件:
1.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学生学业预警情况汇总表
2.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2017级学生学业预警名单
3.相关制度文件
4.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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