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武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武汉学院政字〔2016〕86号)和《关于2014级、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武汉学院教字〔2018〕45号)的相关规定,2018年6月5日,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决定授予普通高等教育2018届本科毕业生焦文星等155人法学学士学位、授予韩笑等154人工学学士学位、授予陈鹏宇等747人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吴思等375人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陶麒等40人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潘高锋等214人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丁炀等241人艺术学学士学位。
现将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日期: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8日。若有异议,请于6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部门:武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教务处117办公室)
联系人:王丹
电话:81299699-8053
邮箱:8028@whxy.edu.cn
附件:2018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
武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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