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使用,保证教学实习工作顺利开展,现组织各教学单位对教学实习基地开展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须严肃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此次自查工作重点是协议签署是否规范、教学实习档案是否完整等,具体规范及要求参照《武汉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武院政字〔2018〕6号)。自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武汉学院教学实习基地院系自查统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自查统计表”)。
二、各教学单位要以本次自查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加强对教学实习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原则上将条件差、利用率低(每年接纳实习生人数低于5人次)或连续超过三年没有接纳过我校学生的基地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三、本次自查工作结束后确认的基地材料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之一,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积极准备材料,并指派专人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
四、各教学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将教学实习基地情况自查报告、自查统计表、学校与实习基地依托单位正式签署的《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合作协议》复印件三项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117办公室,其中自查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8804@whxy.edu.cn。
附件:武汉学院教学实习基地院系自查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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