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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06日 00:00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委员会下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工程管理(120103)

(二)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复评:英语(050201),会计学(120203K)

二、上报材料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1.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附件1);

2.专业自评表(附件2);

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

(二)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复评

1.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复评自评报告(附件1);

2.专业自评表(附件2);

3.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复评简况表(附件4);

4.支撑材料:

(1)专任教师近4年获得的重要教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批件或合同;

(2)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相关教学单位须根据《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5),按照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及其观测点分解任务,逐项收集材料,建立起专业建设的支撑材料,并制作出支撑材料目录,供评审专家查阅。

(二)各相关教学单位应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评审的原则和要求,熟悉评审的内容和方法,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和申报工作,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三)评审工作以《湖北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及《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为主要参考依据。评审专家组人数须5人及以上,校外专家须占多数,成员应包括具有正高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和教育管理专家。

(四)评审内容包括专业汇报、材料查阅、随堂听课、专业实验室考察、教师和学生座谈会、集中反馈意见等。各专业评审工作要求于4月15日前完成,并将评审相关内容材料整理成册交至教务处存档,电子版本发至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

(五)上报材料时间待省厅发文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洁

联系电话:81299699转8052

附件:1.专业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2.XXXX专业自评表

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申请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复评简况表

5.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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