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教育部2018年8月22日下发的《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坚决取消“清考”,严把毕业出口关。
我校从2010年起已经取消了清考,实行重学重考制度。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会议精神,学校再次重申,取消“清考”。从2019届毕业生开始,我校严格执行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做好课程补缓考和重学重考工作。将毕业后一年一次的重考考试改为一年两次,即因成绩不合格未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可通过重学、课程自学或慕课学习,于每年5月和11月申请返校参加毕业重学考试,成绩审核合格者可按规定发放毕业证,正常毕业当年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发放学位证。
请各单位将此通知传达给每位学生,狠抓学风和考风建设。全体同学要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力争考出好成绩,顺利完成学业!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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