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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资料及实验报告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jwc来源:教务处 发表时间:2019年01月09日 00: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课程考核资料及实验报告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重要的检查资料,课程考核资料及实验报告检查已经成为我校教学管理常态化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考核及实验课程教学管理,规范试卷的命题、评阅、分析、存档及实验报告的填写、评分、存档等工作,本学期课程考核资料及实验报告的检查工作以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核资料及实验课程的实验报告。

二、检查内容

(一)课程考核资料

1.课程考核资料是否完整无缺(归档资料要求见附件1);

2.试卷评阅及成绩评定是否符合要求(试卷评阅要求见附件1);

3.课程考核资料是否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

(二)实验报告

1.实验报告份数是否齐全;

2.实验报告撰写是否符合要求;

3.指导教师评语、评分是否符合要求。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放假前完成所有课程考核资料及所有实验课程实验报告的自查工作,其中课程考核资料的自查工作需教学单位自行设计教师自查表,自查表要求能反应出所有课程检查资料的完成情况。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要及时改进,并逐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教学资料检查及存档规范。

2.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应高度重视课程考核资料及实验报告检查工作,组建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含主管教学工作副职)、专业委员会、科目组组长、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检查小组,院系负责人担任组长。

3.检查小组检查前,各科目组或各实验教学中心要提前自查,务必确保所有检查资料的完整和规范。

4.检查小组要根据《武汉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工作规程》(武院政字〔2018〕66号)和《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撰写、批阅及存档实施细则》(武院教字〔2018〕54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须分别填写《课程考核资料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附件3)。

5.各教学单位最迟于1月14日前将填写的《课程考核资料自查情况汇总表》提交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121办公室),电子版发8715@whxy.edu.cn;《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提交教务处117办公室,电子版发9115@whxy.edu.cn。所有纸版表格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抽查

学校将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的资料归档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为课程考核资料、实验报告及自查明细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课程考核资料联系人:赵曙光

联系电话:81299699转8054

实验报告联系人:王志专

联系电话:81299699转8051

附件:

1.武汉学院课程终结性考核工作规程

2.课程考核资料自查情况汇总表

3.武汉学院实验报告检查表

教务处

2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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