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组织工作,确保各项学科竞赛顺利开展,提升竞赛质量与育人成效,现就2026年学科竞赛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竞赛组织管理
(一)赛前备案
所有竞赛须在接到官方正式通知后,由竞赛负责人在线填报《学科竞赛备案表》,不接受赛后补报。未按时备案的竞赛项目,不予认定奖励及指导工作量。
(二)竞赛宣传
各承办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各承办单位须通过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竞赛通知、过程动态及获奖新闻,营造参赛氛围,扩大竞赛影响力。网站新闻须后台同步推送至教务处。
二、加强赛前集训组织
通过校内选拔并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国家级比赛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可制定集训计划并组织校内面对面赛前集训。
(一)学院遴选指导教师成立指导小组,由竞赛负责人制定集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教师应通过教务系统申请教室或实验室开展竞赛集训,申请事由统一填写为“2026年****竞赛集训”。
三、严格指导教师资质
(一)指导教师的研究领域应与竞赛专业领域保持一致,或承担过该竞赛领域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学生工作处承办的学科竞赛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符合条件的辅导员作为指导教师,但每个团队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教师承担核心指导工作。
(二)行政教辅人员不能作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三)指导教师每年指导学科竞赛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一竞赛项目中单独或联合指导的参赛队(个人)不超过2个。全年累计指导工作量不超过100标准学时,超出部分不予计算。
四、竞赛结果认定
(一)奖励申报及工作量认定以获奖证书为准,申报截止前未取得证书的,以主办单位官方文件为准。
(二)同一参赛作品在不同的赛事或同一赛事不同参赛项目及不同级别中获奖,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奖励和认定成绩;在同一竞赛中既获个人奖又获团队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算奖励和认定成绩。
五、规范奖励和工作量申报
(一)申报时限
竞赛结果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认定。
(二)奖励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1.《武汉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指导教师栏需对应证书完整填写;所有获奖学生信息均需要填写和提交证书照片(包含同时获得省奖和国奖的,省奖也需要填写;艺术类同一作品参加多个竞赛获奖的,不重复申报奖励,但需要填写获奖信息)。
2.《武汉学院学科竞赛奖励发放表》:请认真核对身份证及银行卡号,填写错误将影响奖励发放。
(三)工作量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1.《参赛人员一览表》:应填写初赛报名的所有学生信息。
2.《教师工作量分配说明》:指导参赛学生XXX名,应填写所有报名参赛学生总人数。
3.须提交学院网站或公众号发布的比赛组赛通知及获奖新闻截图。
4.须提交学院工作量分配公示截图。
六、其他要求
当年赛事主办单位开赛但校内承办单位没有组织参赛的学科竞赛,竞赛负责人需提交书面说明。连续两年不开赛或者不组织参赛的(每两年举行一次的比赛除外),将直接从竞赛目录中剔除。如再次开赛或参赛,需重新申请认定。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