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本次考试的具体安排及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中,自主考核类课程由开课学院(部)自行组织,各学院(部)须在考前将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到学生,并于3月18日前将自主考核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备案,全部考试任务须在3月27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落实考试组织各环节的工作内容与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开展考务工作,明确监考职责,全面做好考试的服务、检查与监督工作。
(二)各学院(部)要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到学生,未在名单内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如学生查询到的考试课程与其实际应参加的补缓考、重考课程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联系核实。
(三)各学院(部)要加强考风考纪宣传与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学生证件核查,对违纪舞弊行为如实记载并上报教务处,相关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本次考试学校将采用身份证人脸识别技术对学生身份进行核验,请各学院(部)提醒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学生,须在考前填写《武汉学院考试学生遗失身份证证明》并至所在学院(部)办理相关手续(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中下载)。
(五)如考试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应提前向任课教师办理请假手续,按时参加考试,各学院(部)须做好请假手续的审核工作。
(六)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在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及审核工作,并于4月2日前将成绩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审核。
联系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名单及考试安排(已发送至各学院)
教务处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