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切实落实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机制与任务分解
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以下简称部校通道)开展数据采集,具有平台新、表格多、时点调整、任务重等特点。我校数据采集通过“武汉学院教学质量监测平台”(以下简称校本平台,http://59.172.226.13:6068)开展预填报,实行“填报用户—审核用户—查阅用户”三级用户管理模式。
(一)落实责任主体
数据采集办公室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整体统筹协调、系统账号的统一分配与点对点发放,以及最终数据的上报。数据采集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各牵头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须亲自部署、全程督导协调本单位的填报工作,并指定具体的填报人、审核人及最终确认人。
(二)工作依据与任务分工
数据采集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1)要求进行填报,各单位具体分工详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填报任务确认
各牵头单位须按要求填写《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采集任务认领表》(附件3),经填报人、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4日17:00前报送至数据采集办公室(行政楼117-1办公室,企业邮箱9736@whxy.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需同步提交。
二、用户角色、权限与操作流程
(一)填报用户
填报用户负责具体数据的录入工作,必须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校本平台,完成所负责数据表格的填报与提交。
(二)审核用户
审核用户通常由部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对填报用户提交的数据进行逐表审核,重点核查数据的完整性、合理性与初步准确性,可使用专属账号登录平台进行操作。
(三)查阅用户
查阅用户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承担数据的最终审核确认责任,对数据的整体真实性、逻辑一致性进行把关。在审核流程完成后,查阅用户登录平台进行最终查阅、审核与确认。
为保证数据质量与审核有效性,实行填报与审核分离原则。填报用户不得兼任本单位的审核用户,审核用户可同时兼任查阅用户。
三、数据采集时间节点
数据采集时间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各表数据统计须严格遵循三类时间节点,具体时间要求见各项数据表格的时间标注。
(一)时点数据
表征某一特定时刻的状态,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如教职工人数、在校生数、固定资产总值等。
(二)学年数据
统计周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适用于教学运行、学生活动等与学年度密切相关的内容。
(三)自然年数据
统计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别注意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不得遗漏或合并。
四、阶段任务与时间节点
本次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联性强,务必严格按照以下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学习与准备(2025年12月3日-12月8日)
各单位组织填报人员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理解指标内涵,梳理数据来源,启动数据整理工作,建议提前填写表单模板(详见附件4),确保数据规范。
各单位组织填报人员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理解指标内涵,梳理数据来源,启动数据整理工作,建议提前填写表单模板(详见附件4),确保数据规范。
(二)第二阶段:填报与审核(2025年12月9日-12月31日)
数据采集系统中,基础数据表格作为数据字典,供其他表格关联调用,因此基础数据表格的录入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以免影响后续数据填报。具体时间为:
1.基础表格完成时间为12月19日前。
学校办公室完成“表1-1学校概况、表1-2校区、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4-1校领导基本信息”等5个表格的填报。
人事处完成“表4-2管理人员信息、表4-3专任教师基本信息、表4-5其他教职工信息、表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等4个表格的填报。
教务处完成“表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5-1学生统计情况、表5-2本科在校生信息、表6-4专业基本情况、表6-5专业大类情况、表7-4开课情况”等6个表格的填报。
2.其他表格完成时间为12月31日前。
(三)第三阶段:校验与审定(2026年1月1日-1月10日)
1.各单位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查与确认。
2.教务处将组织跨部门数据校验,重点核对人、财、物及核心教学数据的逻辑一致性,并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3.最终数据经学校审定后,方可通过部校通道上报。
五、工作要求与质量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牵头单位须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内部质量核查机制,严控时间节点。
(二)坚持数据为本
务必深刻理解指标定义与统计口径,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连续,杜绝主观臆断和虚假填报。填报数据需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历史数据及学校其他权威统计报表保持逻辑自洽。
(三)深化协同联动
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数据项,协作单位应主动、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数据材料。牵头单位负有数据集成、核对与解释的最终责任,应加强沟通,杜绝推诿。
(四)严肃工作纪律
各责任单位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并对填报数据进行保密,共同维护学校基础数据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联系人:王熳
联系电话:027-81299723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1127)
附件2: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附件3: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采集任务认领表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_模版_20251203
武汉学院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