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保障课堂教学质量,营造优良学风,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和《武汉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课堂教学考勤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是所授课程课堂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课堂考勤的具体组织实施、记录与上报工作。
二、任课教师须详细记录学生每次课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课等),并妥善保存考勤记录,作为取消学生考试资格或退课的依据。
三、任课教师每次授课须使用超星教学平台完成课堂考勤,同时鼓励采用课堂提问、随堂测验、线上签到与线下点名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勤,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四、任课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出勤异常(如连续缺勤、多次迟到等)的学生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必要时向学生所在学院(部)或教务处反馈。
五、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者,记为旷课。
六、通识教育选修线下课程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将学生名单上报开课学院(部),经学院(部)审核无误的,教务处将进行退课处理,取消学生后续的学习资格和考试资格,并同时认定为“恶意占课”。凡经核实存在“恶意占课”行为的学生,在下一学期进行选课时,其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可选课程门数将予以核减。
七、毕业生因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中毕业实习,且无法参加晚上和周末的通识教育选修线下课程学习需请假的,学生本人应提交集中实习证明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并报送教务处审批。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学生应向任课教师提交集中实习证明,经任课教师批准记为事假。原则上毕业生在课程任务未结束前不允许申请分散毕业实习。
八、每月最后一次课后,通识教育选修线下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考勤统计并于次月3号前向开课学院(部)上报当月学生无故缺勤累计达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学院经核实无误后填写《武汉学院学生考勤统计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进行退课处理,过期不予受理。
九、除通识教育选修课外的其他课程,任课教师在随堂考试前(考查课程)或课程结束后(考试课程)及时将本学期无故缺勤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的学生名单报开课学院(部),学院(部)经核实无误后填写《武汉学院学生考勤统计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取消相关学生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及补考资格。
十、任课教师在上报名单前应提前将考勤情况及处理后果告知学生,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因无故缺勤造成被取消考试资格或退课处理的学生,如对考勤有异议的,可在规定上报时间后三天内向任课教师和开课学院(部)申诉,由开课学院(部)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申诉属实的向教务处报备。
附件1:武汉学院毕业生集中实习证明申请表
附件2:武汉学院学生考勤统计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