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武汉学院毕业实习实施细则》(武院教字〔2021〕26号)的要求,为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管理,确保教学质量,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统一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和实习资料的电子归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3月7日,原则上应于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毕业实习(最晚结束时间不得超过第八学期开始前)。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实际实习时间不少于40天)。
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和动员。学院(部)成立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制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可根据本单位毕业实习计划,对第七学期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并填写《2026届毕业班第七学期教学安排备案表》报教务处备案。
(二)学院(部)在实习前要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召开实习专题动员会对实习学生加强安全、保密和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三、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安排的集中实习单位及岗位、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及岗位应与所学学科专业一致,应尽可能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有机结合,能提升所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同时为将来择业就业起到促进作用。
(一)集中实习。学院(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鼓励实习基地资源共享,推动学生以集中实习为主。确保基地使用率不低于60%(基地已签约并在有效期内,且每个基地使用人数不低于3人),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30%。
(二)分散实习。因学生个人原因需分散实习的,需由学生本人在开始实习前上传已签字盖章的《分散实习申请表》至平台。学院(部)应加强对学生实习单位选择的指导和管理,原则上同一企业自主分散实习不应超过3人。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学院平台维护工作,制定实习计划项目,明确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相关要求。学院(部)应督促指导教师及时审核批阅学生提交的材料,应对本学院(部)学生的实习过程、教师的指导过程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二)学院(部)根据实习工作计划同步在平台中创建实习计划并提交审核。本学期结束前组织全体毕业生完成平台注册激活。请学院(部)务必关联指导教师,完善实习计划后,再通知学生注册激活。
(三)实习指导教师需登录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教师版),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批阅学生周志,及时解答或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参加实习的学生需通过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按照要求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完成每日打卡、完成四篇实习周志,按时提交实习中期检查表、实习鉴定表,撰写毕业实习报告。
(五)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每日打卡、提交实习周志等各类实习过程材料的学生,指导老师在评定成绩时,可评为不及格。
(六)学院(部)应及时做好实习总结、成绩报送、数据上报和材料归档工作。实习工作结束后,学院应按班级学号顺序完成学生实习手册电子存档(分散实习申请表、实习鉴定表需保存纸质档原始材料)。教务处、质评中心将对学院(部)2026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及归档材料进行检查。
五、其他
(一)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实习工作,按照学校毕业实习工作时间安排(附件1)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二)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武汉学院学生实习手册(模板)、武汉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武汉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中下载。
联 系 人:袁媛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4
附件1:武汉学院2026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时间安排一览表
附件2:“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武汉学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