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5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和留学生)
二、申请时间
5月14日至5月26日
三、申请流程
(一)学生于5月14日至5月26日填写《武汉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并同步打印一份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章的彩色成绩单提交所在学院(部)。
(二)暂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依据《武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五、六条规定,除填写《武汉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打印成绩单外,还须在5月26日前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学位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一)学院(部)根据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相关规定对申请者提交的《武汉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成绩单及其他申请材料进行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同时填写《2025届本科生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3),由审核人和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日交教务处复核。
(二)教务处对学院(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同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学院(部)。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生学位申请,作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的提交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学校本次将不受理学位事宜,因此造成延迟授位的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学院(部)务必认真收集原始资料、严格审核数据,确保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杜绝在学位授予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邮箱:8028@whxy.edu.cn
附件1:武汉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武汉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3:2025届本科生学位申请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