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文件要求及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届毕业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学制完成学业,且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的2025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因身体、心理等疾病原因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二)因家庭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学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因创业实践活动等需延长学习周期的(需提供项目组证明材料);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需延迟毕业的(按国家政策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5月16日前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至学院教学秘书,说明原因、延期期限及学业计划,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家长需同意并签字。
(二)学院审核:学院(部)评估学生延期理由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同意延期及建议的延期时长。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于5月22日前完成审议工作并公示结果(不少于3个工作日),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三)学校审批:教务处于5月26日前完成材料复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告知学生延期期限及后续要求。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部)务必将《武汉学院学生延期毕业管理细则》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
(二)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延毕申请工作,逾期未申请的,将不能按期毕业并影响学位申请事宜。
(三)学生延毕申请成功后,学籍调整到下一年级,需缴纳费用后向辅导员报到,同时需制定延期期间的学习计划,未完成的课程须通过重考、重修或跟班学习完成。未按计划完成者取消延期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学生在延期内完成学业后,按实际毕业时间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证书。在申请延毕期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处理。同时,延期期间可正常参与校招、考研报名,但需在录取时向招生单位说明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公务员报考等需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
(五)学院(部)须定期核查延期学生学业进展,教务处不定期抽查;对违规操作(如虚假材料、滥用延期资格)者,取消延期资格并追责。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邮箱:8028@whxy.edu.cn
附件:武汉学院延期毕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