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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问一答

作者: 摄影: 审核:谢忠琴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11日 08:56点击:

问:学校新下发的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适用对象?

答:学校3月份下发的《武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武院政2025〕13号文件适用所有在校本科生(含留学生),自2025届毕业生开始施行。

 

问: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在哪里可以查询?

答:教务处网站——管理文件——校内文件下载;教务处企业微信通知推送。

 

问:学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武汉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系统出具的带有教务处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各一份。

 

问:外语水平如何认定?

答:英语水平可参照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非艺术类、体育类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00分,艺术类、体育类本科生及专升本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20分,其他语种水平可参照全国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53分,及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可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或考试成绩。

 

问:2021级本科生英语课程考试成绩认定标准是否适用于其他年级?

答:不能,其他年级的认定标准届时由学校根据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定,认定后会下发外语水平不达标的学生名单。

 

问:学生外语水平认定为不达标,是否还有机会参加毕业前的学位英语测试?

答:自2025年开始,学校取消学位英语测试。外语水平被认定为不达标的学生,必修课均分不低于65分的,如具备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五条任一条件的,可以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学位。

问:四级成绩不够,有中文授课留学录取通知书就可以申请学位吧?

答:可以申请,但要确保留学录取通知书真实有效,且需提供录取邮件向国外大学确认有效性,而且录取学校应在当年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院校名单内,且具有硕士授权点。

 

问:学校认定的可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有哪些?

答:外语水平证书不做限定,学生提交后由学校统一进行认定。

 

问:申请延期毕业有什么要求?什么时间申请?是否涉及学费?和学位证的关系?

答:因身体、心理、家庭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按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因创业实践、应征入伍需延长学习周期的,在满足最长学习年限的前提下,可于毕业当年5底前提出延期毕业申请与修读计划,学院(部)审核、学校审批通过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费

延期毕业学生在延期内完成学业后,按实际毕业时间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为实际毕业日期。在申请延毕期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处理。

 

问:申请延期毕业的学习期限如何界定?

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不合格课程的门数及个人实际情况,可申请一年、一年半或两年学习期限。延期内不合格课程需通过重考、重修或跟班学习完成。

 

问:6月未达到毕业条件后期符合毕业条件后,毕业证书日期是怎样的?后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学位证书日期又是什么时间?

答: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问:达到毕业条件但必修课均分不足70分或英语水平未达到规定成绩的,能否申请授予学位?

答:必修课均分不低于65分的,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通过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学位: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可查询且刊号与其匹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并由学校相关专业两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评审和推荐;

(二)获得专利(外观设计除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加A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取研究生、出国读研的,提供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国外大学录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提供的录取邮件可向国外大学确认有效性;录取学校应在当年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院校名单内,且具有硕士授权点;国外大学采用英文授课的,须提供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60分及以上的分数证明;

(五)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公务员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提供政审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六)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的优秀学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应届毕业生毕业季入伍和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入伍的,符合《武汉学院大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武汉学院政字〔2018〕117号)学业管理相关规定,可通过提交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学位。

 

问:考试有违纪舞弊行为,能否申请授予学位?

答:在校学习期间,因考试违纪舞弊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原则上不授予学士学位。如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突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处分已解除情况下,可通过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学位:

(一)必修课均分80分以上;

(二)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并由学校相关专业两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评审和推荐;

(三)参加A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取研究生、出国读研的,提供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国外大学录取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提供的录取邮件可向国外大学确认有效性;录取学校应在当年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院校名单内,且具有硕士授权点;国外大学采用英文授课的,须提供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60分及以上的分数证明;

(五)在校学习期间,通过公务员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提供政审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问:在校学习期间有其他违纪处分记录的,能否申请授予学位?

答:在校学习期间,有其他违纪处分记录但已解除的学生,在达到毕业条件下,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问:在校学习期间,满足学位授予条件,是否一定可以授予学位?

答:学士学位申请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审查,并作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决议。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颁发学位证书,并向省级学位委员会报送学位授予信息。

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学士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三)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问: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请授予学位?

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延期毕业、休学、留级等学籍异动手续,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按学校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相应学位。

问:共同取得的专利证书是否符合申请要求,有没有排名要求?著作权受让获得的证书算不算?软著电子版权认证证书可以吗?申请专利需要学校盖委托书的章,或者学校是否有固定合作的代理机构?

答: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论文期刊原件由科研处负责认定,有相关事项问题可咨询科研处李老师、孙老师(行政楼125办公室)。

 

问:优秀学生干部算不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算不算学校一类的奖学金?

答:奖学金级别由学生工作处认定,有相关事项问题可咨询学生工作处负责奖学金事宜的望老师(行政楼L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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