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方式及比例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14日8:00至3月28日23:00
二、设置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含辅导重修课程),不含开放性实验项目、综合性实践课程。
三、设置方式
(一)课程考核方式及比例设置均在教务系统完成,自有专任教师可通过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一网通办)或者网址(https://whxyjwxt.whxy.edu.cn/eams/)登录教务系统;外聘教师只能通过网址登录教务系统。
(二)网址登录的用户名为教师工号,新用户初始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或“1”,如遗忘教务系统密码或密码错误,请联系教务处林洁老师重置密码,联系方式81299723。
四、工作要求
(一)行程式考核分项名称及百分比、期末考试所占百分比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方案进行设置,设置标准应严格按照《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94号)及《关于对<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行程式评估项目(含线上、线下)设置2项外,其余课程的行程式评估项目设置不得少于3项。
2.原则上要求同一教学模式同一学生类别的同一门课程设置行程式评估分项的名称、比例应保持一致,教师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自行把握同一行程式评估项下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若多个教师讲授同一课程,课程教学大纲相同,但课程教学模式或学生类别不一致的,教师可编制不同的课程教学方案,并根据课程教学方案调整行程式评估项目比例和考核内容的设置。
3.行程式评估分项原则上不应选用考勤、课堂考勤的方式单独设项,如将考勤作为考核内容,应将其设于课堂表现的内容之一,且应采用扣分制,全勤不计分;课堂表现可从考勤、课上专心度、抬头率、互动率、课堂参与度等维度综合予以评价,列明考核标准并评分。
4.课程考核由行程式评估与终结性考核两部分组成。考试课程行程式评估的分值比例不超过40%。考查课及混合式教学课程应更加注重分阶段过程性考核,突出教学评价,可增加行程式评估成绩比例,原则上不宜超过50%;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适当增加行程式评估成绩比例。比例设置要在课程教学方案中予以明确。通识教育选修课行程式评估的分值比例不超过50%。
5.辅导重修课程行程式考核分项名称及百分比、期末考试所占百分比按照课程之前课程教学方案进行设置。
(二)请学院(部)组织做好课程教学方案的编制审核、课程考核方式及比例设置工作,务必通知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系统设置。教务处将对所有课程的成绩设置比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师方能进行成绩录入。
联 系 人:张田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5
教务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