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往届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返校参加考试,如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毕业审核则可颁发毕业证书。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本学期往届生返校参加考试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具备参考资格的学生范围
(一)2022年因成绩不合格未通过毕业审核的2018级本科生、2019级专科生。
(二)2023年因成绩不合格未通过毕业审核的2019级本科生、2020级专科生。
具体学生名单及考试科目见附件。
二、考试组织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院(部)须及时通知所有具备参考资格的学生考试,并予以登记确认。
(二)本次考试由教务处负责组考,考试日期定于11月13日-14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8:40~11:30、下午12:30~17:00,考试地点在中2103教室。请各院(部)负责通知学生按时返校参加考试,过期不再另作安排。
(三)本次考试全部采用试卷考核,各院(部)负责试卷的选用,于11月5日前将选用的试卷(电子版)及数量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四)本次考试结束后,经教务处审核成绩合格且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名单将于11月底下发至各院(部),由各院(部)通知学生在12月中旬返校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并领取毕业证书。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务必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该项工作,以免学生错过考试时间,影响学生申请毕业。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附件:2024年往届生中有资格申请返校考试的学生名单及考试科目(已发至各学院)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