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武汉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细则》经2024年第2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学院
2024年10月16日
武汉学院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细则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学分学时学制、课程代码、课程体系、培养目标实现矩阵、全程教学计划及课程管理、学时学分分布、国际教育学分认定等内容构成,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见附件1。
一、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契合数字经济与智能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学生发展需求,彰显经、管、法底蕴,理论基础扎实、专业实践能力强、数智素养高、创新创业动力足,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国家质量标准建设等要求,坚持产出导向,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自身学科专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二、培养要求
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获得能力的具体描述,包括学生通过专业学习毕业时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各专业应在分析社会和行业岗位能力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培养要求。
围绕培养要求设计课程体系,保证社会需求与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培养要求与课程体系之间具有良好的对应关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适应度。
工科类专业需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版)》等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对人才培养培养要求进行优化。
三、学分学时学制
各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55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占比75%左右,选修课学分占比25%左右。课内教学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300学时(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和全人发展素质教育课程除外)。
原则上,所有理论课、实验实训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大学体育32学时计1学分(体育类专业除外);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周计1学分,不足2周的计0.5学分,实践教学统一以周计算,按1周计16学时统计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占比。全人发展素质教育中第二课堂成绩计算采用积分制,每个课程模块达到一定积分即可换算相应学分,总计5学分,体质测试计1学分。总实践教学环节学时由课内实验实训、独立设置实验实训实习、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时组成,工学类、理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专业总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占比不低于35%,其他专业不低于30%。
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按要求修满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4-6年内完成学业。
四、课程代码
课程代码共9位,其中前2位为方案编制年份代码,3-5位为开课单位号,第6位为课程类型代码,7-9位为流水号。各开课单位的课程代码需确保唯一性。
开课单位号分别为会计学院201、金融与经济学院202、管理学院203、信息工程学院204、法学院205、艺术与传媒学院206、外国语学院207、马克思主义学院208、通识教育课部209、教务处103、学生工作处105。课程类型代码包含7类,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为1,通识教育选修课为2,学科基础课为3,专业必修课为4,专业选修课为5,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为6,全人发展教育课为7。开课单位与本科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2。
示例:思想道德与法治,252081001。前2位为方案编制年份代码25,3-5位为开课单位号208,第6位是通识教育必修课的课程类型代码1,7-9位为流水号001。
五、课程体系
各专业应按照国标要求,结合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总学分规定,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科学设置课程模块及学时学分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充分体现通专融合、产教融合、交叉融合等编制原则,深化能力进阶式四年不断线实践教学体系改革,体系说明详见附件3。
课程体系总体由通识教育课(学分占比33.5%左右)、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两者学分合计占比50%±2%)、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比不低于8%)、全人发展素质教育(学分占比不低于6%)五大类别组成。课程体系及学分设置详见附件4。
(一)通识教育课
通识教育课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应用写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国家安全教育》《人工智能引论》(分为A、B两类)等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分为指定选修课和模块选修课,指定选修课中非经管法类专业在《法学通论》《经济学概论》《管理学概论》课程中三选其一,经管类专业指定选修《法学通论》,法学类专业指定选修《经济学概论》或《管理学概论》,所有专业学生均需选修《美学与艺术欣赏》课程;开发与设计一批厚植家国情怀,体现校本特色的通识选修课程,丰富各模块课程资源,模块课程包括哲学思想与四史教育、人文素养与社会科学、科学探索与创新思维、文化传承与艺术审美、生命关怀与社会认知、全球视野与文化自信等六个模块,其中哲学思想与四史教育、科学探索与创新思维为指定选修模块,均需至少选修2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全部为必修课,我校现有本科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法学、文学(新闻传播学类)、文学(外国语文学类)、理学、艺术学、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按照学科门类打通学科基础课,同一学科门类的学科基础课应基本相同。学科基础课开设学期应为前4学期。
(三)专业课
专业课包含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兼顾知识与能力,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方向、新成果,鼓励各专业把国际的、跨文化的知识与观念融合到课程中,开设一批具有国际化特征的课程,拓展学生全球视野,塑造学生国际文化素养;同时注重“数智+”赋能专业课程,提高学生数智素养。
专业必修课是为掌握专业知识和培养学生专业能力而开设的课程,每个专业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范设置专业核心课程,在全程教学计划表中标号注明;同时至少开设1-2门专业特色课程,需凸显办学特色、专业优势、交叉融合,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在全程教学计划表中标*号注明。
专业选修课是本专业学生选修的专业课程,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着重培养专业技能,拓展专业视野,提升专业兴趣。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分布在4-7学期;学分原则上不少于27学分,供比不小于2:1;鼓励每个专业合理设置专业选修课模块,年招生超过100人的专业建议设2-3个模块;学生选定模块后需完整修读模块中所有课程。
(四)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是以周为单位的集中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认知实习、教学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学分不少于13学分,周数不少于26周。《军事理论与训练》为2学分,4周;《劳动教育》为1学分,2周;认知实习、教学实习、专业实习等为2-4学分,4-8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由各专业根据学科专业需求设置学分,需完成毕业设计的专业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周数均不少于12周,学分均不少于6学分,不含毕业设计的专业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学分可设置4-6学分,周数8-12周。
(五)全人发展素质教育
全人发展素质教育由第二课堂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体质测试三个模块构成。
第二课堂教育包括思想道德素养1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公益服务1学分、课外阅读1学分、课外科技活动1学分。
创新创业教育模块包含《职业规划》《就业指导》两门课程共计2学分,32学时;与专业相关的其他创新创业类课程,应不少于2学分,由学院(部)进行设置。
体质测试1学分,学生需参加4次体质测试。
六、培养目标实现矩阵
培养目标应与培养要求(知识、能力、素养)、实现途径相匹配,具体模板见附件5。
七、全程教学计划及课程管理
全程教学计划表中,须确保课程编码的规范性和唯一性,具体模板见附件6。各类课程原则上由各开课单位统一管理,《国家安全教育》、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归口教务处管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与训练》《劳动教育》、第二课堂教育等课程归口学生工作处管理。开课单位、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课程编码、成绩管理等相关工作。跨学院开设的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由开课单位与相关学院(部)明确具体开设学期。
八、学时学分分布
注意课程间内在联系。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要能够支撑培养要求,同时应均衡规划各学期课堂教学环节学分分布,具体模板见附件7。
九、国际教育学分认定
本科生在第四学年参加学校与国(境)外大学的联合培养项目,如完成双方协定的全部课程,经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成绩认定,则视同完成本专业第四学年所有课程,毕业论文(设计)除外。
附件1: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2:开课单位与本科专业对应表
附件3:关于能力进阶式四年不断线实践教学体系的说明
附件4:课程体系及学分设置
附件5: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模板)
附件6:全程教学计划表(模板)
附件7:学时学分分布统计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