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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毛华荣 摄影: 审核:韦玮 责任编辑:黄红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5:11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确保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质量与水平,学校现开展2024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及往期获批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要求

1.2020年及往年获批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条件按《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武院政字〔2018〕74号)执行,条件如下:

(1)一般项目: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

(2)重点项目: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一般刊物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1篇。

2.2021年及以后获批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条件按《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82号)执行,条件如下:

(1)一般项目: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同时提供课题研究报告1份。

(2)重点项目: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省级以上刊物2篇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同时提供优秀教学改革实践性成果材料1份和课题研究报告1份。

3.凡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类结项(鉴定)成果必须与立项内容一致,作者单位须为武汉学院,并注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其项目题目和项目编号;实践性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研究报告不能写成论文形式;至少一项成果(研究论文或专著)为项目负责人本人撰写。

4.用于结题的成果一经使用,不可重复用于其他项目结题。

5.结题材料中期刊的级别认定参照科研处的期刊认定标准。

(三)结题程序与结题材料

1.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需装订成册,包括《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以及相关结项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含排序)、变更研究计划。若因项目成员工作变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须做相应调整的,或若因特殊原因项目不能按照预定时间完成的,须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3.所在单位对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研究成果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

4.所在单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数量原则上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评审专家组组长和单位负责人需在所在单位结题意见一栏签署结题审核意见。

5.完成评审后,单位统一填写《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结题报告书(含研究成果)纸质版一同报教务处。

6.教务处按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报学校审批后进行公示。

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一)结题验收范围

符合要求的所有已获批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省级项目须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2篇(其中1篇核心期刊)或百佳出版社出版的专著1部,同时提供优秀教学改革实践性成果材料1份和课题研究报告1份。

2.省级项目结题的其他要求与校级保持一致。

(三)结题程序与材料

1.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需装订成册,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以及相关结项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必须提供反映项目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的材料原件,如改革方案、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实验指导书、教案、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调查问卷与统计分析、电子课件等。如发现未按照课题研究内容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研究成果应进入而未进入教学实践环节等情况的,不予结项。

3.所在单位收齐材料后,须对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研究成果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

4.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按照新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进行填报。

5.单位完成审核后,汇总结题材料并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纸质版(须盖单位公章)连同结题报告书(含研究成果)纸质版一同报教务处。

6.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教务处负责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湖北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82号)中规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省级项目2-3年,项目研究时间从学校发文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项目原则上不提前结题,项目研究工作若已提前完成,项目负责人可申请提前结项(鉴定),但研究时间不能少于一年。2021年及以前立项项目本次不申请结项,将做撤项处理;2022年立项项目不能按期结项,可申请延期。项目只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二)严格对照《立项申请书》,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成果是论文的,以正式刊登为准,结题材料不接收录用通知,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成果是著作或教材的,其复印件为著作或教材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等。

(三)申报材料(含结题报告书、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等)纸质版统一按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电子版分别合并为1个word文本和1个pdf文本,与纸质版内容及排序保持一致。

(四)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20日(星期三)17点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至企业邮箱9491@whxy.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具体事宜请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毛华荣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3


附件1: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2: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3:武汉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2023年新版).docx

附件5: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

武汉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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