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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慧 摄影: 审核:谢忠琴 责任编辑:王熳来源:实践科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4:14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武院政〔202364号)要求,为确保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

(一)答辩对象

所有具备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辅修学位及我校来华留学生)。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场正式答辩。

(二)答辩时间

1.2024届本科、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5月答辩时间为56~24日,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答辩时间段。

2.辅修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525~26日。

3.学院(部)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正式答辩前自行组织开展预答辩,预答辩不能替代正式答辩。

(三)答辩形式

答辩以公开方式(线下)进行,实行回避制度,答辩具体程序由学院(部)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自行拟定。

(四)工作要求

1.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做好组织及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答辩委员会应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承担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3.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于430日前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备案,并在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中上传答辩相关信息,确保答辩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50%)、评阅教师评分(20%)和答辩小组评分(30%)三部分构成。

(二)总评成绩同时记百分制成绩和等级成绩: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

(三)学院(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比例应控制在本院(部)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数的20%以下。

(四)答辩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答辩的,其毕业论文(设计)等级为不及格。

(五)学院(部)须在531日前完成毕设系统成绩录入,并向教务处提交《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及分析表》(附件2)。

三、论文推优

(一)学院(部)须在610日前将《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

(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优比例控制在本院(部)应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数5%以下。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15%

四、资料存档

(一)学院(部)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指导教师、系(教研室)对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进行自查、整改、总结和分析。

(二)学院(部)应于62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工作。存档内容、顺序及具体要求请参照《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相关附件。

五、工作总结

学院(部)应于63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附件4)及《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统计表》(附件5)。


人:胡慧

联系方式:812996998058


附件1: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

附件2: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及分析表

附件3: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附件5: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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