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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5:15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学校决定从2023届开始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增设评阅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阅工作

(一)评阅目的

1.完善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和保障机制。

2.客观评价及提升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评阅范围

2023届所有本科生(含专升本、辅修学位、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三)评阅形式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统一采用“武汉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评阅。

(四)评阅时间

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应于答辩前一周内完成。

(五)评阅要求

1.评阅教师由学院(部)答辩委员会指定,需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担任,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原则。原则上,中级职称指导教师评阅篇数不得多于10篇,副高及以上职称指导教师评阅篇数不得多于20篇。

2.评阅教师应从论文选题、能力水平、分析论证、写作规范、成果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填写新增表格《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意见》(见附件1),并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六)评阅成绩运用

评阅成绩占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的20%,总评成绩结构调整为:总评成绩=指导教师评分50%+评阅教师评分20%+答辩成绩30%

二、答辩工作

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为58~24日,答辩形式统一为线下答辩。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并同时给出同意答辩意见的学生可进入答辩环节。学院(部)须于答辩前三天将《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2)。其他具体工作由学院(部)依照《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及答辩工作,做好组织及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以此为抓手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答辩委员会应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指导教师承担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严把审核关口,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规范。

(三)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系统内完成评阅教师指定、评阅任务分配、答辩分组安排等具体工作,以确保评阅及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其他事项

因增设评阅环节,毕业论文(设计)部分表格同步调整,详见附件3-6

 

联 系 人:王佳婕

联系方式:812996998058


附件1: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意见

附件2: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表

附件3: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资格审查表

附件4:武汉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及分析表

附件5: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评定表

附件6: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和成绩册封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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