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66号)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单位实际,拟定本院(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负责制,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切实强化全过程管理,发挥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训练功能,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同时确保各专业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二、特别说明
教务处根据院(部)反馈意见和评估工作要求,对《武汉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其主要变动如下:
(一)从学科专业的角度,原则上艺术类、理工类等专业学生须完成毕业设计。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及参考格式中部分字体、字号、行间距发生变化,且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中增加致谢部分,位于参考文献之后,附录或实验设备说明之前。
(三)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数量要求调整为:院(部)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论文体裁自行拟定专著和外文文献的数量要求,原则上不少于10篇。
(四)毕业论文(设计)版面规格中打印要求调整为:毕业论文(设计)纵向排版,A4纸单面打印,论文页数过多时可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五)艺术类和理工类专业的毕业设计综合成绩评分为指导教师评分70%+答辩成绩30%,并增加了针对艺术类和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的指导性评分标准。
(六)原则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科研工作经历的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担任。根据实际需要,各院(部)可遴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助教在高职称教师的帮助下参与毕业论文(设计)联合指导工作。也可聘请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指定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指导教师组成“双导师”,共同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及管理工作。企事业单位指导教师由学院(部)遴选,提交教务处备案。
(七)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各学院(部)应结合教师教学能力适当分配指导学生人数,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原则上不超过10人,讲师不超过8人,“双导师”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且“双导师”中高职称的校内教师仅能帮助一名助教或企事业单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八)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统一用中国知网检测系统,且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25%。
(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重复率不得高于15%。
三、工作平台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所有环节均在中国知网“武汉学院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进行。指导教师和学生可直接通过网址或教务处网站链接“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登录,还可下载手机客户端进行操作,系统相关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教务处已按照工作进度安排(附件2)对管理系统设置了时间节点,各院(部)原则上应遵行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在保证工作时长不缩减和不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前提下,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计划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进行适当调整。
四、其他要求
各院(部)须于11月6日前将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及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模版见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1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9115@whxy.edu.cn。
联 系 人:王志专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1: 中国知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2020版)
附件2:武汉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安排
附件3:武汉学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