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25〕2号)和《武汉学院毕业实习实施细则》要求,为加强毕业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使用“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过程管理及电子资料归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3月1日结束,原则上应于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最晚结束时间不得超过第八学期开始前)。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8周(实际实习时间不少于40天)。具体安排请参照《武汉学院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时间安排一览表》(附件1)。
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和动员。学院(部)应成立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实习前做好动员工作,召开实习专题动员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实习组织管理,切实提升实习质量。
(二)学院(部)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并依据单位计划对第七学期教学安排做出相应调整,若有调整请填写《武汉学院2027届毕业班第七学期教学安排调整备案表》(附件2)报教务处备案。
三、实习形式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安排的集中实习单位及岗位、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单位及岗位应与所学学科专业一致,应尽可能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有机结合,能提升所学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同时对将来择业就业起到促进作用。
(一)集中实习。学院(部)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校外实习基地,鼓励实习基地资源共享,推动学生以集中实习为主。确保基地使用率不低于60%(基地已签约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安排学生到未签约的单位开展集中实习,且每个基地使用人数不低于3人),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30%。
(二)分散实习。各学院(部)应加强对学生实习单位选择的审查、指导和管理,原则上同一企业自主分散实习不应超过3人;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核实习单位资质,保障学生的实习安全。
(三)集中、分散实习开始前,学生本人需在平台上传已签字并审核盖章的《武汉学院实习申请表》(附件3),原则上未完成实习申请审批流程的不得开展实习。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学院平台维护工作,制定实习计划,明确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相关要求。学院(部)应督促指导教师及时审核批阅学生提交的材料,应对本学院(部)学生的实习过程、教师的指导过程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二)学院(部)根据实习工作计划同步在平台中创建实习计划并提交审核。本学期结束前组织全体毕业生完成平台注册激活。请学院(部)务必关联指导教师,完善实习计划后,再通知学生注册激活。
(三)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应登录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教师版),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批阅学生周志,及时解答或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参加实习的学生需通过平台或者微信小程序(校友邦),按照要求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上传实习申请表,完成每日打卡、完成四篇实习周志,按时提交实习中期检查表、实习鉴定表,撰写毕业实习报告。
(五)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每日打卡、提交实习周志等各类实习过程材料的学生,指导老师在评定成绩时,可评为不及格。
(六)各学院(部)应及时做好实习总结、成绩报送、数据上报和材料归档工作。实习工作结束后,学院应按班级学号顺序完成学生实习手册电子存档(实习申请表、实习鉴定表需保存纸质档原始材料)。教务处、质评中心将对各学院(部)202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及归档材料进行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一)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实习工作,按照学校毕业实习工作时间安排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二)平台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学生实习报告(模板)、实习申请表、学生实习鉴定表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用表”中下载。
联系人:胡慧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110
附件1:武汉学院2027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时间安排一览表
附件2:武汉学院2027届毕业班第七学期教学安排调整备案表
附件3:武汉学院实习申请表
附件4:“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武汉学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