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建设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共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武汉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1〕44号)精神,现将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专任教师经历,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要求近三年教学效果良好且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具有深刻的认识和浓厚的兴趣。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前期已经担任过校级和省级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的,不得再次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2年及以上且未来能够持续开设。
(三)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
(四)课程建设基础资料丰厚,定位与目标清晰,符合我校办学特色,教学资源完备。
(五)建设方案合理,实施步骤、方法详尽,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具体实施方案,预期效果显著。
(六)申报课程应具有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七)鼓励校级一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特色课程等资源积累较丰富的优质课程积极申报;鼓励广受学生欢迎、量大面广的通识课程(含选修课)和学科基础课程积极申报;鼓励采取虚拟仿真教学方法或支持实验室资源共享的实验实训课程积极申报;鼓励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学评较好的课程申报;鼓励跨学院、跨专业协同合作共同建设在线课程或课程群。
二、立项数量
本次学校拟立项建设15门在线课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建设在线课程给予经费资助和专业技术支持。
三、建设要求
(一)完成在线课程制作
申报课程须按照学校安排,积极配合相应的拍摄单位,在2023年10月前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录制、上线运行。
(二)开展教学改革
保证课程上线运行后三年内每年至少一次应用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线上教学等教学改革中,且应在三年建设期满后持续投入使用。
(三)在线课程建设检查与验收
课程建设实施分段检查,按期验收。原则上在线课程建设期不超过3年,立项建设后满1年接受中期检查;至少线上运行且应用于教学满两个课堂教学周期,方可申请进行合格验收,验收通过后认定为校级在线开放课程。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停止其经费资助,取消课程资格,同时取消课程负责人下一年申报所有教学相关项目的资格。请学院(部)高度重视在线课程建设工作,加强过程管理。
四、申报材料
申报教师或教学团队填写《武汉学院校级在线课程申报书》(附件1),各学院(部)统一汇总并填写《武汉学院校级在线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摄制需求表》(附件3)。材料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16日(星期四)16点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7-2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企业邮箱9680@whxy.edu.cn。
联 系 人:张焰翔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3
附件1:武汉学院校级在线课程申报书(模板)
附件2:武汉学院校级在线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23年校级在线课程摄制需求表
教务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