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规范化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本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本学期期初已申报并备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57门课程均可申请混合式教学认定。
(二)本次认定原则上以课程(按课程名区分)为单位。以团队形式开展混合式教学的课程,统一由课程负责人申请认定,填报《武汉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认定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详细佐证数据及实施情况支撑材料(模板见附件2)。若同门课程的多名教师采用不同的混合式教学方法(如不同的在线课程资源、线上线下学时分配等),则由教师个人填报并提供支撑材料。
(三)凡备案开展混合式教学但未申请认定的教师,一律视为放弃认定资格。
(四)学院(部)须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认定审批汇总表(见附件3)。
(五)教务处审核备案课程申请认定材料,公布本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认定结果。
二、认定要求
(一)必须应用完整的在线课程。可以是我校自建的在线课程,或国内外慕课平台的在线课程,如中国大学MOOC、超星尔雅、智慧树、优学院等。应用形式包括MOOC和SPOC,要求有教学短视频、课程简介、教学案例、教学课件、在线作业、在线测验、在线讨论、在线测试等。课程负责人须提供可供查验的课程网址和登录账号及密码,教务处将组织工作人员检查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
(二)教学安排和考核评价科学合理。科学设计线上线下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方式等。线上学习时间为原课程总学时的20%-50%。实施过程化、个性化、累加式考核,线上考核与线下考核相结合,建议线上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不高于70%。
(三)形成线上线下全过程的学习数据。教师需深度参与学生线上学习过程中的辅导,有制定可执行可测量的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方法,科学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过程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答疑、讨论、问卷调查、作业、测验等,形成完整的学生学习活动与互动过程数据。
三、其他事项
(一)认定结果作为核算授课教师本学期教学工作量的主要依据,凡被认定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将给予授课教师相应工作量系数,反之则按一般课程计算系数。
(二)自本学期起,凡教师有连续两次申报但未被认定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其未来两年内不得再申报混合式教学。
(三)此次认定结果将作为课程参评2023年校级及以上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的申报依据。
(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认定申请所有材料最晚于12月26日(星期一)16点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117-2办公室,同版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680@whxy.edu.cn。
联 系 人:张焰翔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3
附件1:武汉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认定审批表
附件2:武汉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情况支撑材料(模板)
附件3:武汉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认定审批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