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1〕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新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要求
(一)新增本科专业须严格参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1〕13号)(附件1)文件中的专业设置重点进行增设,对于不在设置重点内的专业学校不予推荐。
(二)拟增新专业所在学院(部)须充分开展社会调研,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申请增设。
(三)学院(部)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已开设专业的管理,对办学成效不好、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停招。
二、新增专业申报程序
(一)学院(部)论证
学院(部)要在对拟新增设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新增设专业(方向)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二)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学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校内审议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拟新增设专业(方向)进行审议,确定学校增设的新专业名单。
(四)校内公示
学校将拟增设的新专业相关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普通高等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并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期一周。
三、专业设置与调整材料报送
(一)停招专业。请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包括:①专业停招申请表(附件2);②校内外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论证意见。
(二)新增专业。请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增设新专业意向表、增设本科专业论证报告、申请表、专家组织审议意见、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授课教师、课程信息、专业带头人以及教学设备情况等申报相关材料(附件3)
(三)以上材料请于7月23日17点前将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056@whxy.edu.cn。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方式:81299699转7044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业停招申请表
附件3:申报相关材料.zip
教务处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