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武汉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政字〔2017〕136号)和《武汉学院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政字〔2017〕1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非毕业班在校生经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学分达到学期应修学分50%以上者。
 二、预警形式
 教务处统一下发达到预警线的学生名单(附件1,名单不上网)。
 三、具体要求
 (一)学院(部)组织学生填写《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2,以下简称《通知书》),并将预警信息告知每位学生及家长。《通知书》须学生和家长签名确认。
 (二)学院(部)要根据学业预警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学习帮扶工作。积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帮助学生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学习。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习落后的学生迎头赶上,并将有关凭证和记录纳入学生档案。
 (三)学院(部)须回收所有《通知书》,并于6月1日前将此次学业预警工作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连同《通知书》报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
 (四)学生如对课程成绩有疑问,可于5月17日至21日到行政楼121办公室进行查询。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附件2:武汉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