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统考类课程及通识课的考试安排在第1~3教学周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自主考核类课程的考核由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负责在考前将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到相关学生,并于3月13日前完成全部考核任务。
 二、考核名单
 本次补缓考、重考名单见附件2。
 三、组织要求
 (一)学院(部)要认真落实考试工作各环节工作内容与责任人,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开展组考工作,明确监考责任,全面做好考试的服务、检查与监督工作。
 (二)学院(部)须严格按照名单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考试并做好考试组织工作,未列入名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考前如查询到考试课程与实际补缓考、重考课程不符,请及时与教务处核实。
 (三)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正常返校,由主考学院(部)组织线上考核,并将名单于2月26日前发至教务处。学生应在考前主动添加主考学院(部)负责老师联系方式,并按时参加线上考试。
 (四)如考试时间与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向任课教师报备,按时参加考试,学院(部)要做好请假手续的审核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学院(部)应在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和成绩登记工作,并于3月22日16点前将成绩相关资料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2办公室)审核。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安排表.xlsx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重考学生名单(名单已统一发至各学院)
 附件3:学院(部)考试负责人联系方式(线上考试使用).xlsx 
  
 教务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