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学务
当前位置: 首页教务 > 教学运行 > 考务学务

关于开展2023年专升本考试监考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综合科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5日 10:20点击:

各学院(部):

2023年专升本考试将于57日(星期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监考教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一)监考员应从学校在职教师或行政管理人员中选派,由学院(部)负责人选派,在过去监考过程中出现过严重监考失职或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二)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好,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认真负责。

(四)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监考工作。

(六)《大学英语》科目考试须选派非外语专业的人员。

二、其他事项

(一)学校定于56日(星期六)中午12:30在中央教学楼2号楼2103报告厅召开监考培训会。学院(部)选派的监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会议,学习并熟知监考规则、监考员职责及守则(详见附件12)。参加监考培训会时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并签订监考员安全保密和履职尽责承诺书。

(二)学院(部)须按照人员指标(指标分配及汇总表见附件3),选派足额人员参加监考工作,不得删减,并将本单位监考人员名单电子版于427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学院(部)须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次选派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8051


附件1:湖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监考员工作职责

附件2:湖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监考员守则

附件3:专升本考试监考人员指标及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425

Copyright By ©2018 . All Rights Reserved.武汉学院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1225号 鄂lCP备10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