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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教务处来源:教学运行科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3日 11:31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名单

本次学生补缓考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方式

本次学生补缓考课程全部采用线上考核,与上学期期末考试组织方式一致,使用上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卷。统考类课程使用超星学习通平台进行;非统考类课程由各院(部)自主安排。

(二)考试时间

1.统考类课程

统考类课程考试安排在第3教学周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院(部)按照安排表在开考前完成超星学习通平台的建卷、审核工作,并至少于考前一天向学生发布。

2.非统考类课程

各院(部)应在第3教学周前完成非统考类课程考核工作,考核安排及要求应及时向学生发布。

三、组织要求

(一)各院(部)要认真落实考试各环节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做好考试服务管理,强化检查监督,及时解决考试中的各类问题。

(二)统考类课程建卷时,设置的考试结束时间可延长10分钟,教师应提醒学生考试时间仍为100分钟,延长的时间仅用于学生复核答题情况和手动提交试卷。

(三)学生可使用手机APP(推荐)或电脑端进行线上作答。

(四)考试过程中,如因平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试的,教师应及时通知学生转入教学QQ群继续考试。教师可将补缓考试卷发到教学QQ群,让学生自备空白纸在规定时间内作答,答题纸上须标明姓名、班级、学号、考试科目、题号,所有内容一律要求手写,可不用抄题。答题结束后,拍照以图片附件形式发至教师的企业邮箱。

(五)考试结束后,课程负责教师应在一周内完成试卷批阅和成绩登记工作,审核无误后将试卷纸质版或电子版连同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同提交本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处。

四、成绩认定

课程缓考成绩按实际分数计,课程补考成绩合格按60分计。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名单及考试安排

 

教务处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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