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第18~19教学周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6月28日~7月9日,除7月1日因学校活动不安排考试外,其余每天安排9:00~11:00和14:30~16:30两个场次。
二、考试安排
(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统考部分)》详见附件。
(二)考试安排表上的未列课程属于自主类考核课程,一般安排在第18教学周前考试,由课程的开课学院(部)自主安排并通知到学生。
三、考试组织要求
(一)各院(部)要重视本次考试的组织工作,须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及监督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院(部)要加强试卷保密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试卷的安全性和考试的公平性。
(三)各院(部)须通知学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并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防范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违纪舞弊学生要如实记载并上报教务处。
(四)各院(部)在考前要认真落实监考教师,明确监考任务,并严格按照我校考场管理规定及监考规则执行监考工作(考场规则及监考规则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五)各院(部)要认真组织阅卷及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核资料的存档工作。
(六)各院(部)要做好本次考试的自查和总结工作,考试结束后及时备份存档考试数据及相关资料,并报教务处备案。
联 系 人:赵曙光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1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统考部分)
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