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18〕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学重考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学对象
(一)2018级本科生中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重考不及格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学生(缺考、舞弊的除外)。
(二)2019级本专科中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不及格的学生(缺考、舞弊的除外)。
(三)学籍异动当学期未参加课程修读的学生。
重学学生名单(附件1,名单不上网)由教务处统一下达,名单有误的可于名单下达后一周内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行政楼121办公室)查询。
二、重学安排
本学期学校课程安排总表(附件2)将上传至教务处网站,参加此次重学的学生须自行查询和选择重修课堂并到堂听课。如课表中无对应的重学课程,学生应采取自学、慕课的方式完成课程学习,或与任课教师联系,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进行学习。
三、重考安排
本学期重学课程的考试将于2021年9月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成绩认定
因课程不及格进行重学的课程,其重考成绩合格按60分计,不合格按实际卷面分计;因学籍异动进行的重学的课程,其重考成绩按实际卷面分计。
联 系 人:王丹
联系方式:81299699转8053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学学生名单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