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实验室在完成正常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促进教学、科研实验平台开放共享。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放原则及要求
(一)实验教学中心应加强宣传,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开放性实验项目,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
(二)实验教学中心可根据教学要求开设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外的开放性实验项目,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实验。每个实验项目应明确可开放的学生对象。
(三)开放性实验室要优先确保完成既定教学任务,为教师调课留足时间,鼓励利用晚上和周末开放实验室。
(四)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可申请开放性实验项目,每学期每位指导教师限申请1项。
(五)实验教学中心本学期每个实验室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实际参与学生不少于500人次。
二、成绩认定
开放性实验项目成绩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每个实验项目的学时数即为第二课堂科技创新素养积分数。学生全勤参加所预约开放性实验项目的学习活动,凭借其阶段性成果(包括实物、论文、实验报告或软件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申请积分认定,经学院(部)和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认定。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认定120积分。
三、开放管理
参加开放工作的实验室,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
(一)实验室开放时间
第4至第16教学周(每周三下午不开放)
(二)申报时间
实验教学中心应在第2教学周内组织申报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制定实验室开放计划,填写并报送《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表》(附件2)至教务处。
(三)项目审核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实验教学中心申报的开放性实验项目和开放计划进行审核,3月16日前反馈审核结果。
(四)项目预约
实验教学中心于3月20日前登录实验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实验项目信息录入,组织学生预约,完成预约审核工作。
(五)开放准备
实验教学中心在实验项目开放前确认学生预约情况,通知指导老师。实验室技术及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实验员)应提前做好实验室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开放管理
实验教学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实验员做好开放记录,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验室开放顺利进行。指导教师做好实验组织和指导,及时完成实验报告批阅及积分审核工作。教务处将不定期抽查并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评价。
(七)开放总结
实验教学中心于第18教学周前完成实验室开放总结及学分认定工作,填报《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附件3)、《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积分申请表》(附件4)、《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积分认定汇总表》(附件5)、《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附件6)等并提交至教务处。
联 系 人:刘尚星
联系方式:81299723
企业邮箱:9112@whxy.edu.cn
附件:
1.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2.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计划汇总表
3.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总结报告
4.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积分申请表
5.武汉学院开放性实验积分认定汇总表
6.武汉学院实验室开放记录
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